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需完成5学分(90学时)的专业实践环节。
1、实践培养目的
调动研究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,强化专业技能训练,培养研究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以及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和评价问题的能力。
实践可以在研究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、科研院所、企业进行,通过开展实践和实训教学,培养学生创业意识、素质与能力。
2、实践模式:分散时间实践
3、实践管理方式
由相近研究方向的导师组成指导小组集体指导,充分利用各个导师研究室的科研资源,根据学生研究方向和学位论文的要求,制定实验方案,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、综合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;还可以结合导师的产学研合作项目,与企业联合开展对学生职业技能的训练。本实践环节可以在校内、企业或科研院所完成。 课程结束后,研究生要提交专业实践报告;学院对研究生实践教学环节实行全过程的管理、监控和质量评价,以保证实践教学质量。
4、实践内容
具体实践项目和内容由各指导小组负责安排,实践内容包括2个部分:
(1)基础型实践:围绕学生的研究方向和课题内容,有针对性地开展基本实验技能训练;
(2)综合型实践:围绕具体的项目开展实践,可以与研究生的论文课题相结合,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实验室和企业的生产基地,调动研究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,培养学生综合应用能力和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的创新能力。
5、实践的考核要求和考核、评价方式
按照学术论文格式撰写专业实践报告,内容包括综述、实践内容、取得的成果、参考文献等,字数在8000字以上;同时要求学生制作ppt进行汇报,汇报答辩小组成员需由3位硕士生导师组成。 实践课程成绩根据书面报告(占70%)和汇报答辩(占30%)进行综合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