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试点学院:
为进一步推进“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”深入实施,教育部“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”专家工作组经多次研讨和广泛征求意见,形成了《加强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的若干建议》、《推进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的建议》、《卓越计划实施工程评价方案》等三个文件。现予转发,请各试点学院按文件精神做好各项工作。
今后教育部将分专业组织卓越计划实施工作评价,将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作为卓越计划实施工程评价的基本要求。卓越计划实施工作评价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将同步进行,卓越计划专业在满足专业认证申请要求,并且按卓越计划培养方案培养的第一届学生毕业后,提出接受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参与卓越计划实施工作评价的申请。根据从教育部高教司理工处了解的情况,目前教育部先在一些高校试点卓越计划实施工作评价,试点完成后再确定正式启动的时间。请各试点学院认真领会文件精神,积极做好迎接卓越计划实施工作评价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附件:
教务处
2014年9月22日